招标公告概述
长春市作为吉林省的省会城市,近年来在公共资源配置和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,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发布本招标公告,旨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项目的招标活动。
招标项目概况
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设施、环境保护、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领域,具体项目信息如下:
-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:包括道路、桥梁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工程。
-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:涉及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。
- 环境保护项目:包括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程。
- 信息化建设项目:涉及智慧城市建设、大数据平台建设、网络安全等信息化项目。
招标条件
- 资质要求: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,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。
- 业绩要求: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业绩记录,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两个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或服务。
- 财务要求: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,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,且无不良财务记录。
- 信誉要求: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无违法违规记录,且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。
招标流程
- 报名:有意参与招标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,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。
- 资格预审: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,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进入下一轮的招标流程。
- 招标文件获取: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获得招标文件,需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。
- 投标文件编制: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,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。
- 开标评标: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开标评标活动,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。
- 中标公示:中标结果将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- 合同签订:公示无异议后,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方签订合同,正式启动项目实施。
招标时间安排
-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。
- 资格预审时间: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。
-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: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。
-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1月10日。
- 开标评标时间: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。
- 中标公示时间: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0日。
联系方式
- 联系人:张三
- 联系电话:0431-12345678
- 电子邮箱:changchun_tender@publicresources.gov.cn
- 地址: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号。
其他事项
- 保密要求:所有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招标过程中的任何信息。
- 诚信要求: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,如有虚假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- 投诉处理:如供应商对招标过程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投诉。
附件
- 资质要求详细说明:附件1
- 业绩要求详细说明:附件2
- 财务要求详细说明:附件3
- 信誉要求详细说明:附件4
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期待与各供应商携手合作,共同推动长春市公共资源项目的顺利实施,为长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,我们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程序,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鹤壁市豫兴煤机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标公告》